一、袁世凱統治時期的中央行政體制
1.責任內閣制的破壞。
1913年4月,第一屆國會組成。袁世凱采用金錢利誘等手段,對國會議員進行收買和拉攏,結果國會于10月6日將袁世凱選為正式大總統。以此為標志,《臨時約法》所設計的責任內閣制已不復存在。
2.總統獨裁制的建立。
袁世凱通過以下方面來改組中央政府機構:
(1)撤銷國務院,設立政事堂,使總統府成為最高行政機關。
(2)修改行政各部官制,使各部失去獨立行使職權的權力。
(3)炮制《修正大總統選舉法》,直接為恢復帝制作準備。
3.洪憲帝制的夭折。
二、皖系軍閥統治時期的中央行政體制
1.段祺瑞的超責任內閣制。
袁世凱死后,繼任的總統黎元洪任命段祺瑞為國務總理,組成新內閣。表面上看,新內閣采用的是責任內閣制,國務總理的行政權力要受總統限制。但段祺瑞憑借其軍事實力,有意將總理及內閣職權超出《臨時約法》規定的范圍,把內閣地位提高,故稱“超責任內閣”。
2.參戰督辦操縱下的總統和內閣。
三、直系軍閥統治時期的中央行政體制
1.直奉聯合控制下的總統和內閣。
2.“賄選總統”曹錕控制的責任內閣。
四、奉系軍閥統治時期的中央行政體制
1.奉系控制下的臨時執政府。
2中華民國軍政府的行政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