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列卿體制的逐步解體
實行三公宰相制之后,不僅相權被分散,而且因尚書臺的建立而發生權力轉移,至曹魏時期三公宰相列卿制日漸解體,其職能開始事務化。首先是列卿職權的萎縮。列卿作為中央政府主要職能部門的主管官員,原有參與公府議政的資格。隨著三公職位的榮譽化,三公失去了中樞首長的地位,列卿自然也就無法再參與大政。再加上由于中樞體制的變更,政令發自內廷,九卿不得預聞,實際上就取消了列卿的政令處置權。
其次是列卿地位的下降。與列卿實際地位下降的同時,其原來表面上地位高于尚書諸曹的狀況也開始出現逆轉。列曹尚書不僅在實際權力上,而且在官秩上也開始超過列卿。
二、三省決策地位的游移
1.尚書臺獨立。
東漢尚書臺已實際成為國家最高行政機構,但在組織關系上仍隸屬于少府,具有一定程度的宮廷機構性質。曹丕稱帝后,尚書臺不再隸屬于少府,正式獨立于宮廷。
2.中書省的成立。
從實際職權看,九卿官已改為中書監,并以之替代尚書的位置,主管出納政令。隨后又將秘書監改稱中書省,以職掌宮中書記的小官充任長官。中書省因接近皇帝,地位日趨重要,通過審理章奏、草擬詔旨逐漸控制了國家的機要大權,其實權力開始超過尚書臺(省)。
3.門下機構的定型。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門下機構主要分為以下兩個系統:一為散騎,東晉時權重,后成閑職;二為侍中省,又稱門下省,設侍中、黃門侍郎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