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強制的概念與特征
行政強制是指行政主體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順利進行,通過依法采取強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義務的相對人履行義務或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的狀態(tài);或者出于維護社會秩序或保護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需要,對相對人的人身或財產采取緊急性、即時性強制措施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總稱。
行政強制的主要特征有:
1.行政強制的主體是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
2.行政強制的對象是拒不履行行政法義務的行政相對人,或對社會秩序及他人人身健康、安全可能構成危害或其本身正處在或將處在某種危險狀態(tài)下的行政相對人。
3.行政強制的目的是保證法定義務的徹底實現,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保障社會安全,保護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免受侵害。
4.行政強制行為的法律性質是一種具有可訴性的具體行政行為。
二、行政強制行為的種類
1.以其調整的內容為標準,可分為對人身的強制措施和對財產的強制措施。
2.以其適用目的和程序為標準,可分為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zhí)行措施。
三、行政強制與相關概念的區(qū)別
1.行政強制與行政訴訟強制措施的區(qū)別。
(1)適用主體不同。
(2)適用的目的不同。
(3)所依據的法律規(guī)范不同。
(4)適用的法律后果不同。
2.行政強制與行政處罰的區(qū)別。
(1)性質不同。
(2)目的不同。
(3)法律后果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