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課程的性質與設置目的
構成基礎理論是設計藝術教育中一門重要的基礎課程。設計藝術的范圍很寬,包括建筑設計、環藝設計(室內和室外景觀設計)、平面設計、工業設計、工業產品設計、服裝服飾設計、工藝品設計等。而構成作為設計藝術的基礎,主要是讓學生通過學習,認識藝術形態的創造規律,解決由具象形態到抽象形態、由靜止形態到運動形態、由面向對象到從無到有的創造的基礎理論和實踐問題,為藝術形態的創造打下扎識基礎。構成基礎理論考試是作為自考專業的考試內容之一,要求學生具有良好的設計理論知識體系和專業研究能力。
二、考試內容與比重
第一章 形態構成總論
第一節形態構成中的形態要素
第二節形態構成中的心理要素
第三節觀念轉換
第四節語言轉換
第二章 平面構成
第一節平面構成的基本元素
第二節平面構成的藝術手法
第三節平面構成的形式法則
第三章 色彩構成
第一節色彩構成的科學認識
第二節色彩的采集構成
第三節色彩的歸納與演繹
第四節色彩的情調表現
第五節配色構圖的重點把握
第四章 立體構成
第一節立體構成的基本特征
第二節從平面到立體
第三節立體構成的基本要素
第四節立體構成的基本形態
第五節立體構成的延展表現
第五章 光構成
第一節光構成的藝術價值
第二節光構成的表現形式
第三節光構成的圖像處理
掌握基本概念的內容占25%;理解基本理論觀點的內容占25%;綜述其理論意義的內容占50%。
三、試題類型與分值
填空:10分
名詞解釋: 20分
簡答題:20分
論述題: 50分
總分為100分
四、考試形式與時間
考試為筆試,閉卷,時間150分鐘
五、參考書目
《構成基礎》—劉贊愛主編—遼寧美術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