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滿:是明朝針對每一個任職到一定期限的官員進行的一般性考核,主要是考核官員的從政資歷和政績,辦法是三年一考,三考為滿,考滿之日,由有關部門量其功過,分成上、中、下三等,以此為據決定其升降去留。
票擬與披紅:正統初年,因皇帝年幼,太皇太后委全權于內閣,由專職閣臣對奏章提出處理意見,稱“票擬”。內閣票擬后由皇帝作出最高裁決,即用紅筆在奏章上批答,稱為批紅。
理藩院:是清朝為管理蒙古、回部和藏族事務而新增設的中央機構,與內三院、六部、都察院合稱“三院八衙門”,是重要的中央機構。
宗人府:是清朝管理皇族事務的機構,其長官為宗人令,由親王或郡王充任,其下屬為左、右宗正和左、右宗人等,均從滿族貴族中遴選。宗人府排在政府機關的首位,高居內閣、六部之上。其具體職責是掌管皇族屬籍、纂修“玉牒”、議敘或議處皇族官員、審理皇族內部的訴訟案件。
弼德院:是清政府在成立“責任內閣”時,仿照英、日樞密院而設立的機構,作為皇帝的咨詢機構,并用以制約內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