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代理人:是指根據法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指定,或者接受當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當事人的名義,在一定權限范圍內,代理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
被告負舉證責任:是指作為行政訴訟被告的行政機關負有提供賴以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guī)范性文件的責任。法律規(guī)定被告負舉證責任是依法行政原則在行政訴訟程序上的反映。
司法審查:指人民法院依法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的國家司法活動。
司法審查當事人:是指在發(fā)生行政爭議后,以自己的名義起訴,應訴或參加訴訟,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約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和行政主體。
第三人:是指同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在行政訴訟過程中申請參加訴訟或由法院通知參加訴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