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分層的概念
社會分層的實質,是社會資源在社會中的不均等分配。社會分層包含社會分層結構和社會流動兩方面的基本內容。
二、社會分層的相關理論
(一)古典社會學家的社會分層理論
1.馬克思主義的社會分層理論
馬克思揭示了階級產生的真正根源和階級的本質,建立起科學的階級、階層分析方法。馬克思對階級分析的新貢獻,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階級的存在,僅僅同生產發展的一定歷史階段相聯系;其二,階級斗爭,必然導致無產階級專政;其三,這個專政本身不過是達到消滅一切階級和達到無階級社會的過渡。馬克思的貢獻,實際上分別對應著階級分析的兩大研究主題:關于統治階級剝削的研究以及關于被統治階級反抗的研究。馬克思階級學說的最重要貢獻,是將階級的存在同生產發展的一定歷史階段,即所有制聯系起來,從生產過程中工人與資本家占有生產資料的關系,來揭示階級的本質。
2.韋伯的社會分層理論
在韋伯看來,階級范疇意味著各種經濟因素對人們的生活機遇的影響,這涉及兩個標準:財產占有狀況和市場處境。
根據上述兩個標準,韋伯粗略地區分了四種社會階級:
(1)上層有產階級,即在財產占有上具有巨大優勢的階級。
(2)優勢職業階級,即在市場處境中具有優勢的階級。
(3)小資產階級,指在財產和市場處境這兩個方面雖具有一些優勢但優勢又不明顯的那些人。
(4)工人階級,他們從事的工作往往只需要非常簡單的技能培訓,因此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其市場處境總是居于弱勢。
除了階級范疇,韋伯認為社會分層還受到其他一些非經濟因素的影響,并提出了地位和政黨兩個范疇。由此,韋伯就構建起包括三個維度在內的社會分層理論:階級范疇,提供了社會分層的經濟標準;地位范疇,提供了社會分層的社會標準;政黨范疇,提供了社會分層的政治標準。
3.帕累托的精英理論
意大利社會學家帕累托系統地闡述了精英階級理論,同時也提出了精英循環理論。他認為統治精英階級的構成及其地位不是恒定的,隨著時間的推移,統治集團中成員的升遷或淪落都可能發生。舊的精英也會被新的精英所取代,即原來下層階級中產生的能力更強的精英分子會聚集起來,通過暴力或其他方式去取代原來的統治階級或其中的某些低劣分子。在帕累托看來,人類的歷史就是少數精英輪回更替統治的舞臺。
(二)當代社會分層理論
1.功能主義的社會分層理論
功能主義認為,社會分層是社會不平等的體現;社會分層之所以在各個時代、各個社會中普遍存在,是因為社會運行過程的需要。功能主義的社會分層觀如下:
(1)任何社會中都有一些職位比另一些職位更重要,需要有特殊才能和技術的人去承擔。
(2)這些能人從事工作之前需要經過一定時期的訓練,并為此付出代價。
(3)與此相對應,他們將來的職位就必須具備吸引人的特殊價值。
(4)社會在回報上對這些特殊才能的人予以傾斜,所有的社會成員都會因此而獲益。
(5)這些職位報酬的不同,就是社會分層所謂的地位差距。
(6)表現在稀少物品和地位聲望享有上的社會分層差異,對社會具有正功能,是不可避免的社會現象。
功能主義分層理論的缺陷如下:
(1)先賦性或繼承性的優勢,可能會影響到不同資源配置的邏輯。
(2)能力較強的人未必都能得到高報酬等實質性的刺激。
(3)教育不均等導致地位獲得未必是均等的。
2.沖突論的社會分層理論
與功能主義的社會分層理論相反,沖突論的社會分層理論強調沖突在不平等形成過程中的作用。突論者并不認為社會是一個各種特征都有助于整個社會穩定的系統,而認為人們在社會價值標準和集團利益上的沖突,是各種社會所固有的。
三、當代中國的社會分層及其變遷
(一)新中國成立前的階級階層結構
當時中國社會各階級、階層可劃分為:地主階級和買辦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半無產階級、無產階級、游民無產者階層和農民階級。
(二)改革開放前的階級階層結構
1949—1952年,史稱國民經濟恢復時期。在此期間,形成了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資產階級四個基本階級的格局。
1953—1956年是社會主義改造時期。在這一時期,隨著所有制的變革,中國社會的階級階層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原來的四個基本階級構成的階級、階層結構,演化為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和知識分子階層組成的所謂“兩個階級,一個階層”的階級、階層結構。
1977年(階級斗爭異常時期),中國社會的階級、階層狀況為:工人階級、農民階級、知識分子階層。
(三)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階級階層結構
1978年之后,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經濟結構的變化,原來由工人階級、農民階級、知識分子階層組成的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動。以組織資源、經濟資源、文化資源的占有狀況為標準,可將全國成年社會成員劃分為十個階層: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經理人員階層,私營企業主階層,專業技術人員階層,辦事人員階層,個體工商戶階層,商業服務業員工階層,產業工人階層,農業勞動者階層和城鄉無業、失業、半失業者階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