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教育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局、公安局,各高等院校:
高等教育學歷考試(指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下同)是我省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把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生列入就業管理范圍,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快我省高等專門人才培養步伐,推動“雙百工程”實施,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現就做好我省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生就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就業對象
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生就業對象為,取得我省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經過電子注冊)、非在職、兩年內在全省范圍落實了就業單位的應屆專科以上畢業生。
二、就業程序
1、畢業生持我省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證明(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試畢業生由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出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出具)、用人單位接收函或就業協議書、本人身份證件、非在職證明或與原就業單位解除就業協議函等材料,可到省教育廳申請辦理就業相關手續。
2、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省教育廳簽發《安徽省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樣式附后)。
3、畢業生憑《安徽省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到用人單位報到。
4、畢業生憑《安徽省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到培養單位辦理檔案轉遞手續。
三、戶籍管理
畢業生憑《安徽省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按規定程序辦理戶口遷移和落戶手續。本著自愿的原則,原是農業戶口的和戶口待定的,在就業地落實非農業戶口;凡就業地有住房的,在居住地落戶;尚未有住房的,可在就業地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登記集體戶口。
四、就業待遇
安徽省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生就業后享受與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后的同等待遇。
五、有關要求
各級教育、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公安等部門要互相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省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生的就業工作。各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多方位開展就業指導,積極為他們就業創造條件。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徽省人事廳
安徽省公安廳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