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行政管理學專業(獨立本科段)中“國家公務員制度”課程名稱變更的通知
考委辦函[2007]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全國考委公共管理類專業委員會的意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行政管理學專業(獨立本科段)中的必考課程“國家公務員制度”(課程代碼:0317,4學分)從2008年4月起課程名稱變更為“公務員制度”(課程代碼:1848,4學分),該課程大綱、教材相應更名。“公務員制度”課程實行全國統一命題考試。考生已經考試通過的“國家公務員制度”可以頂替調整后的“公務員制度”。
請你們及時做好宣傳工作,提前通知考生。
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〇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