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全國統考課程《高級語言程序設計(一)》試卷結構的通知
考委辦函[2007]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解放軍自學考試辦公室:
根據《關于2007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考課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考委辦函[2006]52號)要求,從2007年10月起,全國統考課程《高級語言程序設計(一)》(課程代碼:0342)啟用修訂后的大綱教材進行命題考試。為進一步實現課程考核成績目標,并結合近年來各地對該課程考試情況的評價反饋,經研究決定,在今年10月考試中,將對《高級語言程序設計(一)》試卷結構進行部分調整。
調整后的試卷結構如下:
大題序號 | 試題類型 | 小題數量 | 每小題分數 | 分數合計 |
一 | 單項選擇題 | 15 | 2 | 30 |
二 | 填空題 | 10 | 2 | 20 |
三 | 程序分析題 | 4 | 4 | 16 |
四 | 程序填充題 | 3 | 6 | 18 |
五 | 程序設計題 | 2 | 8 | 16 |
合計 | 34 | 100 |
請及時向社會公布,并通過各種渠道通知參加該課程考試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