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調整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計劃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有關主考學校、自考學習服務中心:
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關于修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的通知》(考委〔2012〕4號)、《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實踐性環節設置的通知》(考委〔2014〕4號)和《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中NTET課程的通知》(考委〔2015〕6號)的精神,經研究決定對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進行調整。
現將調整后的專業考試計劃印發給你們,并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的學前教育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的考試計劃(簡稱“新計劃”)自2017年上半年開始執行。新計劃由公共基礎課、專業核心課、選考課和綜合實踐課構成。
二、自2017年起,報考學前教育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的新、老考生均須按新計劃報考,并按新計劃畢業。新老計劃替代關系詳見新老計劃對照表(附件1、附件2)。
請各單位按上述規定執行,并及時向考生做好宣傳工作,使新老考試計劃平穩有序地過渡。
附件:
附件1、學前教育(專科)新老計劃對照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