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改革運動:土地制度的改革,是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一項基本任務,是奪取人民解放戰爭勝利的基本條件。
①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史稱《五四指示》),決定將黨在抗目戰爭時期實行的減租減息政策改變為實現“耕者有其田”的政策。
②1947年7月至9月,中國共產黨在河北省平山縣召開了全國土地會議,制定和通過了徹底實土地改革的中國土地法大),明確規定廢除封性及半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實現耕者有其圖的土地制度。在這個大綱的指引下,土地改革運動在解放區廣大農村迅速掀起。
③1947年下半年和1948年初,土地改革運動在各解放區廣泛發動。這期間一度發生過侵犯部分中農利益、侵犯某些民族工商業;許多地方斗爭地主、富農的方法不適當等“左”的錯誤。中共中央經發現,便立即采取堅決的措施加以糾正。期間,毛澤東《在晉綏干部會議上的講話》,總結了土地改革的經驗,系統闡明了中國共產黨的土地改革總路線,即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剝削制度,發展農業生產。
(2)意義:經過土地改革運動,解放區廣大農民實現了夢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的愿望。解放區出現了新面貌:廣大農民對中國共產黨更加信任和擁護,工農聯盟以及解放區的人民民主政權得到進一步現固和加強;廣大農民從封建的生產關系中解放出來,生產積極性空前提高,解放區農村的經濟面貌得到明顯改觀;大批青壯年農民踴躍參軍,廣大農民積極支援和配合解放軍作戰。人民解放戰爭有了現固的后方和最基本的人力、物力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