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述題】試述解放區干部考核和獎懲方面的特點。
【參考答案】
解放區干部考核和獎懲方面有三個主要特點:
(1)把對敵斗爭的表現作為干部考核和獎懲的主要條件。這是由當時緊張激烈的戰爭環境決定的。1947年4月28日陜甘寧邊區政府為粉碎國民黨軍隊的重點進攻,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及時表揚在斗爭中表現堅定勇敢的干部,并適當予以提升,對少數動搖、退卻、逃跑、失職和蛻化分子,隨時給予嚴厲批評,分別教育、懲辦,直至撤換。干部考核主要采取民主鑒定的方式,鑒定內容包括:執行政策情況;政治表現;組織紀律性;工作能力與工作態度;學習精神;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干群關系等。
(2)重視司法干部的考核和獎懲。根據各地頒布的司法人員獎懲條例的規定,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即予以獎勵;正確掌握政策,堅決執行法律,恪守紀律;工作積極,廉潔奉公;執法不阿,勇于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尊重人民權利,為人民所愛戴;學習努力,鉆研業務,辦案迅速準確,成績卓著。獎勵實行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必要時提升工作職位。嚴格司法干部的考核與獎懲,對于保證人民政權政策法令的貫徹執行,加強司法隊伍建設,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3)嚴厲懲治干部的貪污行為。對貪污的處罰以數量多寡按市價折合糧食計算。這種嚴懲貪污的做法,保證了在經濟秩序尚不穩定情況下政府的廉潔,使政府贏得了人民群眾的廣泛支持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