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員的錄用和考核
1.“唯才是舉”的選官原則。
東漢末年以后,在軍閥混戰、群雄逐鹿的形勢下,各割據政權不得不將才能作為選拔官吏的重要標準,最典型的是曹操的“唯才是舉”政策。曹操曾三下求賢令,其選官不論出身、門第,甚至在道德上也不求全責備,奉行“唯才是舉”的選官原則。
2.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為門閥政治服務的選官制度。魏國建立之初,魏文帝接受陳群建議,實行九品中正制。其具體方法是由在中央任職的官員擔任原籍地的大中正或中正,負責考察本地士人,綜合他們的門第和德才定出品和狀。品主要依據家世官位和資歷,分為上上至下下九品,狀是根據士人德才行為下的一個簡短評語,品、狀均呈報吏部作為政府選官依據。在九品中正制實行之初,狀還受到一定重視,后來狀變成具文,品成為選拔官員的唯一標準,九品中正制因而成為鞏固門閥政治、阻塞寒素人才人仕的工具。
二、官員的待遇
曹魏時期以九品定官級,分一至九品共九級,南北朝時改為正從九品共十八個等級。官品代表官員的等級,并被作為領取俸祿的依據。
由于這一時期戰亂頻繁,社會經濟遭到破壞,導致貨幣在流通領域中作用下降,官員俸祿支付形式又倒退以實物支付為主。如西晉官員的俸祿中就包括了米、絹、綿、錢、菜、田、雜供給、占田、職田、給力役等多種形式??梢?,其俸祿結構是以實物為主,以貨幣作為補充,同時還存在一定的力役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