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政:是指行政主體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行政管理行為。
正當防衛:是為了保護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及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侵害,而對侵害人實施侵害,以迫使其放棄侵害行為的行為。
緊急避險:是行為人為保護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及財產等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侵害法律保護的其他公共利益或者他人權益的行為。
行政違法:是指行政法律關系主體違反行政法律規范所規定的義務,侵害受法律保護的行政關系,對社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
狹義的行政責任:是指行政法律關系主體因違反行政法律規范所規定的義務而引起的,依法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即行政違法以及部分行政不當所引起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行政不當:也稱為行政失當,或稱不當行政,是指行政主體所作出的雖然合法但不合理、不適當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