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答題】簡述公權、公義務的種類。
【參考答案】
(1)公權的種類。以公權的主體為標準,可以分為國家公權和相對人公權。
①國家公權是指行政主體所享有的權利。
a.根據其目的不同,可以分為組織權、警察權統轄管制權國家公有企業特權、公用負擔特權、財政權、刑罰權等。
b.根據其內容不同,可以分為命令權、強制權、形成權、公法上的物權支配權等。
②相對人公權,即行政相對人所享有的公法上的權利,包括參政權、受益權和自由權三種。
(2)公義務的種類。
①以公義務的主體為標準,可以分為行政主體的公義務和相對人的公義務。
②以義務的性質為標準,可以分為作為義務、不作為義務、給付義務和忍受義務。
③根據其目的不同,可以分為警察義務、統轄管制義務、公用負擔義務和財政義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