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干】論述中國關于公共秩序保留的規定。
【參考答案】
公共秩序制度作為維護內國公共秩序,限制外國法適用的工具,在中國立法中也得到了肯定。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5條規定:“外國法律的適用將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首先,我國立法把公共秩序表述為“社會公共利益”。
其次,就立法模式而言,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5條的規定是采用直接限制外國法適用的立法方式。
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為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規定的強制性規定:
(一)涉及勞動者權益保護的;
(二)涉及食品或公共衛生安全的;
(三)涉及環境安全的;
(四)涉及外匯管制等金融安全的;
(五)涉及反壟斷、反傾銷的;
(六)應當認定為強制性規定的其他情形。
再次,運用公共秩序排除應適用的外國法后,最終須適用中國法。最后,此種例外情況就是指外國法的適用結果會違背中國的公共秩序。